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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

       

    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是综合利用邮政速递现有条件和优势,为适应市场需要而推出的一项新的邮政速递延伸服务项目,是邮政速递部门为各类邮购公司、电子商务公司、商贸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的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或其他款项(以下统称代收货款)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种特殊业务。代收货款业务将消费者和销售企业的购销风险降到最低点,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放心地订购到国内各地的商品。
企业准入要求:――
1. 依法办理了正式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的副本)。
2. 依法经营、经销和寄递各类合格商品。
3. 拥有一定规模的货品仓库和相对固定的邮购宣传媒介。
4. 在邮购广告宣传中有明确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5. 有健全的邮购商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
6. 同意与中国速递服务公司或山东省邮政速递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办理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协议书"标准文本及补充协议。
7. 同意交纳一定的入网服务管理费,第一年贰万元,以后每自然年壹万元。其中,第一年费用包括:免费提供一套代收货款业务计算机管理应用系统软件和统一的数据接口文本格式;免费上门安装调试一次并实现正常联通试运行和现场培训;免费提供远程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的服务费用。
8. 对于经营医疗药品、医用器械等商品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行业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经营医疗类产品资格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